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试验检测系统 比选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试验检测系统比选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 ?比选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位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和西乌珠穆沁旗境内,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大唐矿区南侧,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绕城一级公路相接,经毛登牧场、吉仁高勒、巴拉嘎尔高勒,终点止于白音华产业园环岛西北侧,顺接国道207线白音华矿区一级公路。主线全长201.590公里,其中完全利用一期工程全幅段长51.659公里,新建(改建)一级一幅路段长149.931公里。设置塔拉音塔子连接线1处,全长4.056公里。全线设置大桥166米/1座,中桥465.18米/7座,小桥210.16米/8座,涵洞94道,平面交叉72处,观景台4处。完全利用已建成的一期工程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各3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利用既有一级公路一幅拼宽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新建(改建)一级公路一幅路基宽度13米。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100,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利用路段维持现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
塔拉音塔子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50,小桥及涵洞1/25,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试验检测系统比选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为试验检测系统,功能要求如下:1、试验检测系统需以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现行最新试验检测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其试验检测记录表、报告表格格式采用JT/T 828-2019《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及其《释义手册》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内容,针对工地试验室实际业务流程进行设计、开发;2、系统是网络版,通过浏览器输入网址、使用账号、密码来登录操作,同时系统需具有:系统设置、试验检测、外委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台账管理、周报月报管理、施工许可证、报验单、汇总评定功能,使用人员通过输入样品信息和试验检测原始数据,系统自动依据试验检测规程计算结果,绘制图形,生成记录表、报告、各类台账;3、实现现场压实度、弯沉、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等试验检测结果自动推送至评定表,具体按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中的要求设计完成;4、技术服务的方式:需提供现场安装及现场培训、后期远程服务指导,远程无法解决时需提供上门服务。合同包编号为SYXT。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系统开发及上线时间须符合委托方要求。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及委托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出具(或打印)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日同日或之后。退休人员不提供社保,但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无。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无。
(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a.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企业)。
3.4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5日18:00起至2025年12月18日18:00止(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
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完成供应商入驻。供应商入驻后,须按照系统流程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进行报名。
入驻操作手册网址******/1.0/manual/quick-start/qcs/buy-service.html,平台服务人员联系电话******456。
采购人审核供应商报名后,供应商可通过内蒙古路桥采购云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按5.1条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开始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路桥采购云。
6.2逾期上传的,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将拒收。
7.响应文件解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统一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不需要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操作。
8.沟通评议
本次比选活动按照1轮组织,即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不再组织沟通评议环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9.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内蒙古路桥采购云(******/)。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柴达木街北段沃德商务酒店一层至六层房屋
电 话:刘先生
联 系 人:185 4815 9777
******有限公司
******街道吉祥社区龙岗大道3028-3036号如意空间201
邮编:518033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471-******、177 0488 5568
传真:******
电子邮件:******
2025年12月15日